【招标公告】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11-29 阅读量:6985

项目概况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50号时代广场B座15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G2023-CW40(DLQY2023-11172)

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心电监护仪6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安排专人进行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注:(1)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截至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中国(大连)”网站(www.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3.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至 2023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50号时代广场B座1510室)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50号时代广场B座15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套(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套;(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及被授权人本人签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

5.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

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大连市高新区凌水路179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50号时代广场B座1510室

联系方式:刘爽、顾文龙 0411-88079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爽、顾文龙

电 话:  0411-8807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