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在行动】“4+7”药品集中采购正式启动,药品价格下调 | ||||||||||||||||||||||||||||||||||||||||||||||||||||||||||||||||||||||||||||||||||
2019-03-20 阅读量:5417 | ||||||||||||||||||||||||||||||||||||||||||||||||||||||||||||||||||||||||||||||||||
【四抓在行动】 “4+7”药品集中采购正式启动,药品价格下调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切实降低用药成本、减轻患者负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及《关于印发大连市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19年3月20日零点,我院正式执行了“4+7”集中采购药品使用。 什么是4+7集中采购 选择四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七个城市(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为试点,国家统一进行药品招标、与药品厂家直接商定采购价格。 具体到我院来说,就是作为公立医疗机构,我院执行由国家组织集中药品采购的方式,根据我院2017年在辽宁省招标平台上的药品采购量,预约采购下一年的药品数,与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药品配送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保证完成预约采购量,促使药品价格进一步降低,患者药品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医院用药进一步规范。 4+7集中采购的目标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部门直接与厂家议价,净化流通环境、改善行业生态、明显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药费负担。根据国家医保支付标准的要求,药物费用以集中采购药品价格为医保支付标准,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集中采购药品价格)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将由患者自付相应的比例。 4+7集中采购后,这些药品降价了
准备工作!我们是认真的。 结合我院四抓工作,为了更好地抓服务质量、抓患者就医感受,做到惠民便民,尽快让百姓享受到降低的药价,在启动该项工作前,我们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召开了动员会,职能科室进行测算,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药剂科提前开展了宣教工作,积极到门诊和病房,为患者和市民讲解带量采购以及调价信息,并积极与医药公司联系备货、清点核算。 信息科认真做好系统维护,并积极协助在电子屏上进行信息公示。 医务科协助进行了药品使用情况的统计、核算,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同护理部一起安排医护人员参与宣传,解释,做好住院、门诊患者的工作,做好零点切换后的医嘱调整与执行。 零点!正式启动! 时针指向了3月20日零点,一切准备就绪后,所有工作按时切换,我院顺利完成了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为了能够让病人们尽早享受到国家的政策,深夜,这群人在各自的岗位上,担负起心中的责任,践行着不变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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