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2017年大连市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救助政策
2017-08-30 阅读量:6440

为加强我市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与管理,减少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本着“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原则,我市出台《2017年大连市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文件精神,在市卫计委的领导下,我市精神疾病预防疾控中心牵头,各区精防办、精神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共同参与,对我市150例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医疗救治救助工作。

此次救助对象为具有大连市户籍或者在本地居住时间半年以上,符合贫困标准、已经纳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并且同意参加社区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对象在定点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医保、农村合作医疗、民政部门等机构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部分,每年最高报销限额2000元,同时,救助对象出院时在定点医院实行一站式报销,将极大的方便患者就诊。

此项救助工作将对我市贫困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及救助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精防办  乔晶        

 20178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