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自己,关爱他人——警惕自杀十大征兆
2015-01-22 阅读量:83444
      据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数据显示,全球每年大约有一百万人死于自杀。近年来,自杀已上升为中国人群死因的第5位,是15-34岁的青壮年人群的第一大死因。据统计,中国每年约有28.7万人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自杀已成为全球最为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如何预防自杀?
      一般而言,自杀者在自杀前处于想死,同时渴望被救助的矛盾心态时,从其行为与态度变化中可以看出蛛丝马迹。如果我们了解他们的一般性,并且及时做出反应,避免自杀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当一个人在同一段时间内有以下几种表现时,他(她)自杀的危险性就高:
      1.情绪低落或极度悲伤。
      2.万念俱灰,感觉自己一文不值,或者生活漫无目的,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
      3.格外关注死亡或暴力等话题,经常“想一死了之”。
      4.寻求服毒、刀枪或其它方式自杀。
      5.情绪剧烈波动,喜怒极度无常。
      6.饮食和睡眠习惯改变,外表、行为及性格反常。
      7.危险或自暴自弃行为,如疯狂驾驶、吸毒等。
      8.突然少言寡语,很平静。
      9.生活遭遇危机或挫折,包括学校、工作、人际关系问题、失业、离婚、亲人过世、经济困难、绝症诊断等等。
    10.整理物品,包括把自己的所有东西送人或扔掉,对家人及朋友进行“诀别”访问,草拟遗嘱或者写绝笔信等。

      当发现有人威胁要自杀,怎么办?
      切勿慌张,一定要保持冷静,并及时采取措施:
      1.不要让当事人单独一人。避免使其接触枪、刀、药等“自杀工具”。
      2.寻求医院及其他专门机构的帮助。等待帮助的时候,一定要对当事人“洗耳恭听”,保持目光接触。
      3.对当事人问话,以了解其自杀方式以及是否真的是“有计划自杀”。
      4.如果当事人一旦实施自杀,请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并尽可能实施现场急救。
大连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