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就诊须知
2021-11-10 阅读量:2952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随着疫情的波动,大连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为保障来我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前来就诊者及家属详细准确报告个人行程,凡刻意隐瞒行程导致疫情播散或其他后果的,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院就诊工作进行如下调整,望您周知。

门诊就诊管理

1.1014日以来有庄河旅居史的人员需到发热门诊排查方可进入区。

2.门诊要求实名制,提倡网络预约,分时段就医。现场会为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提供挂号,但号源有限,诊间不加号,未预约不建议来诊。请患者朋友尽量按照预约时间段提前30分钟到院,避免聚集增加感染风险。

3.目前被隔离或来院不便的,周一至周五8:00-11:30,13:00-16:20可通过电话84514032或进行微信在线咨询

4.我院目前没有开展核酸检测,评估病情需要住院、流调无风险的患者要到有核酸检测能力的医院进行核酸检测,48小时日内阴性结果方可办理住院手续!评估病人需要陪护者,陪护等同要求。(目前收治病人以危急重症为主,非急诊、择期的病人暂停收入院)。

5.五一路门诊停诊,总院心理咨询以及鉴定停诊,开诊日期另行通知。

6.重点关注人群包括中高风险地区人群、从事冷链相关工作人员、入境不足28天人员、既往有新冠肺炎感染史人员以及门急诊中高度怀疑感染新冠病毒患者(出现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结膜炎、腹泻、嗅/味觉减退),需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排查(我院不设发热门诊)。有疫情的异地来返连人员,必须经发热门诊排查后方可进入院区。其他省外来返连人员必须连续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时间需超过24小时)结果阴性方可进入医院就诊。

7.就诊当天患者需携带①身份证+②预约凭证,手机扫预检分诊处的医疗机构防疫码,医护人员查看国务院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以及风险排查表,经门诊1号楼预检分诊入口处(白色板房)进行流调,测量体温、完成手卫生后正常就诊。

8.患者及家属来院期间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不在室内区域进食水,始终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就诊时遵守一人一诊室,就诊前后使用医院提供的速干手消做好手卫生,就诊结束尽快离院不逗留。

9.门诊就诊,老年或行动不便患者、儿童、孕妇,限一名亲友陪同。

10.为避免窗口排队缴费,请您使用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方式缴费。

住院病人管理

1.住院病人严格落实大连市疫情防疫指挥部要求,对于境外入境不足28天、从重点关注地区来返连不足21天人员按规定发热门诊排查,请患者及家属按照医院工作规定落实疫情防控管理。

2.门急诊患者和陪护,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3.入院后患者和陪护需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配合病房做二次流调。

4.患者及陪护均不允许离开病房,原则上非必须不探视、不陪护;确需陪护的,住院期间不允许更换,陪护不可以随意进出病房。

5.住院病人如有发热按规定外出发热门诊排查。如有病房再次流调有风险的,严格按照大连防疫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落实隔离管控。

患者和家属朋友们,以上是我院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调整,给您就医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您的谅解。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为了确保院内疫情防控取得良好效果,请您主动配合我院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我们共同努力!

守护滨城,我们携手同行!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