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就诊须知(11.13更新)
2021-11-13 阅读量:3484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我院门诊调整如下:

01.20211113日开始,所有门诊患者和家属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方可进入门诊。(我院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请您在来院前,提前备好核酸检测报告)

02.门诊限号管理,仅接待严格流调后网络预约挂号患者,诊间不加号。现阶段以危急重症病人为主,非急诊、择期患者暂缓来院。

03.暂停五一路门诊、心理咨询门诊、慢病检诊、鉴定工作。

04.住院病房只收治急危重症患者,择期患者暂缓入院。评估需要住院患者,携带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并排查肺CT后方可办理入院,入院24小时后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05.医院开通咨询电话84514032周一至周日8:00-11:30,13:00-16:20;开通微信免费咨询周一至周日8:00-11:30,13:00-16:20,建议您咨询后,确定是否来院就诊。

06.如您有需要,请拨打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84689595

患者和家属朋友们,以上是我院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调整,给您就医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您的谅解。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请您主动配合我院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我们共同努力!

守护滨城,我们携手同行!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