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押金”服务正式启动!
2022-05-25 阅读量:3309

惠民政策

即日起,大连医保参保人到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住院即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押金政策啦!

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的难题,大连市医保局联合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和大连市信用中心,面向全市医保参保人员推出了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押金的惠民就医服务。银行根据个人征信,向申请人发放5000—20000元惠民就医授信额度,此项服务不但可以大幅提高医院的就诊效率,也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就医压力。

如何开通惠民就医服务?

1.关注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通过云闪付app进入医保服务大厅。



2.点击“信用支付”完成用户注册。


3.注册成功后,在“信用支付”中选择“惠民就医”,按照操作提示完成“惠民就医”开通业务。


如何使用惠民就医服务?

1.办理入院手续

患者办理入院时,在惠民就医页面确认开通一体化结算协议,并出示惠民就医授权码,使用医保凭证(医保电子凭证或医保卡)直接办理入院手续,即可免住院押金。


2.办理出院结算

享受“惠民就医”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来医院办理出院结算,向医院支付自付部分(即基本医保按规定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医疗费用),系统默认优先使用医保卡内个人账户资金,不足部分可自主选择其申请的“惠民就医”信用额度予以线上垫付,也可以使用现金、微信、银行卡等其他支付方式。

使用“惠民就医”信用额度的患者在约定还款期内向银行归还垫付资金即可。

温馨提示

(一)以下医疗费用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押金”优惠政策:

l 不享受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l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l 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l 应当由第三方支付的;

l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l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但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等发生的住院费用。

l 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押金”的其他情形。

(二)还款

使用惠民就医额度支付后,将获得最长59天的免息贷款,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将被记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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